一、先分清:主播是 “员工” 还是 “兼职”?
两者缴税方式完全不同,通过3个维度区分:
1、是否签订劳动合同: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、有固定底薪,属于 “员工”;未签合同、按带货销售额抽成获取报酬,属于 “兼职”。
2、是否受企业管理:需遵守企业上下班时间、直播排期等制度,属于 “员工”;可自主决定直播时间、内容,属于 “兼职”。
3、劳动报酬形式:每月领取固定工资 + 绩效奖金,属于 “员工”;按单次直播或月度销售额获取佣金,属于 “兼职”。
二、两种身份,两种缴税方式
(一)若主播是企业 “员工”:按 “工资薪金所得” 缴税
这种情况较为常见,如企业招聘的全职主播,个税缴纳规则与普通上班族一致,由企业 “代扣代缴”(企业发工资时先扣除税款,再将税后工资发放给主播,无需主播自行到税务局办理)。
1、计算方式:按月预缴,年度汇算(“多退少补”)
Ø每月预缴:先从工资中扣除 “5000 元 / 月起征点”,再扣除社保公积金、专项附加扣除(如房贷利息、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等),剩余部分按 “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综合所得适用)” 计算税款。
Ø举例:主播月薪 1.5 万元,每月社保公积金扣除 2000 元,有 1 项专项附加扣除(房贷 1000 元 / 月),则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= 15000-5000-2000-1000=7000 元,按 10% 税率计算,每月预缴个税 700 元。
Ø年度汇算:次年 3-6 月,主播通过 “个人所得税 APP” 汇总全年收入与扣除项,多缴的税款会退还,少缴的需补缴(如年底有奖金,可能涉及补税或退税)。
2、企业责任:每月 15 日前,通过 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扣缴端)” 完成申报缴税,漏报将面临罚款。
(二)若主播是 “兼职”:按 “劳务报酬所得” 缴税
如企业与兼职主播、达人合作,主播不签劳动合同、按佣金获取报酬,这种情况个税分 “预缴” 和 “年度汇算” 两步,企业与主播均需承担对应责任。
1、步:企业预缴(关键!企业必须扣除)
Ø 计算规则:劳务报酬不扣除 5000 元起征点,而是先扣 “费用”—— 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,扣除 800 元;超过 4000 元,扣除 20% 的费用,剩余部分按 20%-40% 税率预缴。
Ø 举例:主播获取 1 万元佣金(超过 4000 元),先扣除 20% 费用(2000 元),应纳税所得额 = 8000 元,按 20% 税率预缴,企业需扣除 1600 元个税,实际发放给主播 8400 元。
Ø 企业责任:支付佣金时必须代扣税款,并在次月 15 日前通过 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” 申报缴纳,不扣税将被追责。
2、第二步:主播年度汇算(自行办理)
Ø 时间:次年 3-6 月,与 “工资薪金所得” 一同汇总申报。
Ø 为何需要汇算:“劳务报酬所得” 预缴税率可能偏高,汇算时会与工资、稿酬等收入合并,按 “综合所得税率表” 重新计算,多缴的税款可退还。
Ø 举例:主播全年劳务报酬 12 万元(每月 1 万元),预缴个税 = 12 万 ×(1-20%)×20%=1.92 万元;若全年无其他收入,汇算时扣除 “6 万元起征点(5000 元 / 月 ×12)”,应纳税所得额 = 12 万 ×(1-20%)-6 万 = 3.6 万元,按 10% 税率计算税款 3600 元,可退税 1.92 万 - 3600 元 = 1.56 万元。
三、常见误区:这 3 件事别搞错
Ø 误区1:“兼职主播不用缴税”
错!只要有收入就需依法缴税,漏缴属于偷税漏税,可能面临罚款或刑事责任。
Ø 误区2:“企业报了税,主播不用管”
错!兼职主播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,未按规定补税会影响个人征信。
Ø 误区3:“私人账户发佣金能避税”
错!通过私人账户发放佣金且不申报,一旦被查,企业需补缴税款、缴纳滞纳金,还会影响企业信用。
四、一句话分清怎么缴
签劳动合同 = 按 “工资薪金所得” 缴税,企业代扣预缴,主播年底参与汇算;
没签合同拿佣金 = 按 “劳务报酬所得” 缴税(兼职),企业先扣税再发钱,主播年底自行汇算。
无论哪种情况,合规缴税都是法定义务。若您在税务方面还有其他疑问,欢迎随时联系卓海财税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财税咨询与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