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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如何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?

2020-10-20 15:22:17 作者: 点击:4010

个税自行申报?

要点帮您梳理好了

什么情况下需要自行申报? 自我申报有时间限制吗? 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? 五种情况告诉你,帮助你抓住所有!

第一,要获得综合收入,就必须处理综合收入的结算和结算。

获取综合收益的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达到导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天,雇主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地点,并提交了“关于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”。

纳税人有两个以上就业单位的,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就业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;

纳税义务人没有任职或者没有工作单位的,应当向永久居留登记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

二、取得经营所得

工商户个人、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,应当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,纳税人应当在本月底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,提前向经营管理地税务机关报税,并报送“个人所得税营业所得税申报表(表格A)”。

导致最近收购次年3月31日,为最终解决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,并提交“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B表)”;

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营业收入的,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经营管理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汇总申报,并提交《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(表C)。

三、取得境外所得

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,应当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在中国境内任职或者工作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

在中国境内没有用人单位的,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永久居留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;

住所和在中国居留往往是不一致的,选择办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之一;

在中国没有户籍的,应当向居民经常居住的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
四、因移民注销中国户口

纳税人在办理注销中国户口登记前,应当向户口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申报,并在申请注销中国户口登记前办理纳税结算。

(一)纳税人在年度综合家庭收入撤销的,应当在居住地注销前,然后经过最终结算的综合收益,并提交了“关于自己的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”。有没有在综合收益比上年汇算清缴被处理,你应该结合应用在家庭的纳税申报注销。

(二)纳税人在注销户口当年取得营业收入的,应当在注销户口前办理该年度营业收入的汇算清缴,并提交《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(表B)。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营业收入的,还应当提交个人所得税营业所得税申报表(表C)。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决算未完成的,应当与注销户籍纳税申报一并办理。

(三)纳税人再拿到利息,股息,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,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在居住取消,应居住取消前,然后宣布完税价格在上述情况下获得的,并提交“自己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A表)。“

(四)纳税人未缴纳或者未缴纳税款的,应当在取消户口登记前解决未缴纳的或者未缴纳的税款。纳税人分期缴纳税款,未缴纳税款的,应当在取消户口登记前结清未收税款。

(5)当纳税人家庭的纳税申报注销,需要办理特殊的附加减除,决定根据其他扣除的法律规定,税务机关应当提交“特殊额外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信息表”,“商业健康保险减税列表中的“”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营业税税额情况表“等。

五、中国境内的非居民个人

从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工资,工资收入。

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的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和工资收入的,应当自取得收入之日起15日内,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,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(表A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