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遇到客人消费了却未索要发票的情况,当企业按实际销售额申报增值税时,会出现销售额大于发票开票金额,此时就产生所谓的“富余票”。
如果出现“富余票”,可能就会涉及到虚开发票的情况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规定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发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;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,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;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如果涉及到富余票,税务机关会采取以下一些方式进行稽查:
查合同
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,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入手,查看是否有异常交易情况。
查发票
查看发票的销售和购买方,确认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在其经营范围内,购买方收到的发票是否是自己企业日常经营所需要的,如果发现发票与双方的实际业务不相符,可能存在虚假开票的情况。
查账簿
查看购买方和销售双方同一笔交易,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是不是相符的,入账的内容是否相同,如果存在差异,可能就涉及到虚假开票。
查资金流水
查询企业使用的银行卡,还有现金的流向,看看是否存在与账簿上面的资金是否有异常回流,或者双方的资金流存在差异,如果有可能存在虚假开票。
最后,小编提醒各位,税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。